家庭有三套房 第二套房可申请商转公吗?湖南省直公积金这样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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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月 16 日,湖南省直单位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发布 4 月网络热点问题月报。4 月,12329 公积金服务热线共接听业务咨询电话 16985 通,处理热点问题 668 笔。
月报显示,4 月最受关注的问题为家庭名下共有三套房产,按照购买时间顺序购买的第二套房屋可以申请商转公吗?
据省直公积金中心回复,不可以。《关于发展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业务的通知》(建金〔2014〕148 号)规定,住房公积金贷款对象为购买首套自住住房或第二套改善型普通自住住房的缴存职工。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不得向购买第三套及以上住房的缴存职工家庭发放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申请公积金贷款,按照家庭名下现有的房屋套数计算,而不以房屋购买的先后顺序。
开具单位缴存使用证明需要提供什么材料?可通过哪些渠道办理?据月报内容,单位需提供《住房公积金缴存证明申请书》、单位营业执照正本(复印件)、近 2 个月的社会保险缴费通知单和税务代扣社保的完税证明(原件)及专管员身份证(原件)。可通过单位网上业务大厅(单位版)或者前往中心各营业厅申请办理。
也有不少市民关注办理了租房提取业务,再申请办理还贷提取业务,需要间隔 12 个月吗?
月报显示,不需要。职工在长沙行政区域内无房,每年可以办理一次租房提取。在符合条件的情况下,同时也可办理还贷提取业务。
此外,职工缴存地为省直中心,在其他公积金中心申请了贷款,则不可以办理月对冲。职工自筹资金还款 12 个月后,可办理偿还非本中心贷款本息提取业务。
值得关注的是,商业银行住房贷款转公积金贷款业务申请和二手房公积金贷款业务申请的办理渠道,目前主要有三种。分别为关注 " 湘直公积金 " 微信公众号,在公共服务栏目中的 " 预约叫号 " 预约前往智慧信贷厅办理;下载 " 手机公积金 "APP 自助申请办理;携带齐全资料到省直中心智慧信贷厅使用自助机申请办理。